
念高一时,我成了一个摇滚青年, 与同学一起组乐队,与锐舞派对青年们势不两立, 我讨厌他们的烫发、Naf-Naf 夹克衫和Reebok运动鞋。而所有高中生们同仇敌忾的是帆布书包,人人想要River Island抽带塑胶包,它简直成了家境富裕的象征,堪称高中时代it bag。
牛仔裤是地位的象征,也是一个时尚雷区。Nirvana 总是穿着肥大、松垮、破烂的牛仔裤。每次去夜店前,我都先穿上妈妈给我买的老土牛仔裤,躲在公交车站后面换上从姐姐男朋友那里偷来的破牛仔裤。到了夜店,我把老土牛仔裤塞进一个Topshop 的包里寄存掉。当我在吧台和桌子上热舞时,用三周的零花钱买来的CK 内裤会炫耀地从牛仔裤的破裆里露出来。
16 岁时,爸爸坚持要我在周末打一份零工,而当时最令人羡慕的兼职莫过于Topshop 店员,买衣服还能享受八五折。我在那次面试中失败了,后来去了街对面的Topman 工作。渐渐地我喜欢上了为顾客提建议、搭配造型的工作。进店的男孩子看上去很不知所措,我总是面带微笑地带他们看店里最时髦的Fred Perry 上衣和红标Levi's 501牛仔裤。也许就是因为这段工作经历,我到现在仍然爱穿男装,我尤其迷恋Gap 的男装和Margaret Howell 的男孩气裁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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